2016北京市文物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統一部署,現將我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1月20日(上午9:30—11: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北京市文物局老干部會議室(東城區府學胡同36號院內)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有關材料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四、注意事項
1、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需符合考生所報考職位的相關工作經歷要求。
2、由于未通過資格復審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按照該職位通過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
4、資格復審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原則上不可由他人代理。
5、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聯 系 人:鞠金哲
聯系電話:64040682
原標題:北京市文物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北京市文物局組織宣傳處
2016年1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